一、培养目标
硕士研究生以科学研究能力的培养为主,以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创业精神和人文素养、科学素质的培养为目标,为教学、科研、临床培养专门人才。
1.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热爱祖国、热爱中医药事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事业心强,富有团结协作和求实创新精神。
2.有较系统、扎实的中医药基础理论、本学科专门知识及技能,熟悉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内的国内外学术发展动态,掌握一定的现代科学知识和科研方法,并具备独立从事本学科临床、科研和教学工作的能力,并能做出一定成绩。掌握一门外国语,要求能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3.身心健康。
二、培养方式与方法
1.政治思想:由研究生处和各院、系(部)、科室及导师共同负责。通过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堂教学和日常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以及其他教育形式(如社会实践、导师的言传身教等),提高研究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2.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要求在第一学年内完成。一般采取课堂讲授、实践教学、讨论或自学等学习方法。课程结束时,应进行考试(查),并登记学分(课程总学分不低于31学分)。
3.科学研究:围绕导师的研究方向,参与导师的研究课题,或自己申报课题,运用先进的科研方法和手段,重点培养研究生在本学科领域内独立从事创造性研究工作的能力。
4.教学实践:基础专业研究生于第三学期下院、系、教研室(研究室)后,在导师指导下,承担本专业大学本科课程的教学、专业课的辅导及批改作业、组织讨论等。临床专业要求在本专业(含下属三级学科)门诊(含急诊)、住院部进行轮科。中药学(含药学)专业研究生除在实验室工作外,还须下到药厂(房)等参与实践。实践教学时间一般在一年左右。
在读期间,还应结合本专业特点,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以增进对社会的了解,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第四学期末,由各学院或附属医院统一组织中期考核。
三、学习年限及时间安排
全日制硕士生为3年,在职硕士生可延长1~2年。
第一阶段(第一、二学期)
1.学位课程学习,包括选修课程;
2.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入校后,1个月内完成)
3.查阅文献,选题立项。
第二阶段(第三学期至第四学期)
1.临床、教学、科研实践;(第三学期始即下导师所在的学院或附院)
2.写出文献综述;(第三学期)
3.完成预试和论文开题报告;(第三学期末)
4.第四学期末进行中期考核。
第三阶段(第五学期至六学期)
1.完成实践教学的同时,深入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2.撰写学位论文;
3.论文答辩。
四、课程设置与学时、学分分配
课程类别 | 课 程 名 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时间 | |||
1 | 2 | 3 | 4 | ||||
公共 课程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 | 2 | √ |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8 | 1 | √ | ||||
英语 | 108 | 6 | √ | ||||
英语口语 | 36 | 2 | √ | ||||
医学统计学 | 54 | 3 | √ | ||||
医学科研方法 | 54 | 3 | √ | ||||
医药信息学 | 54 | 3 | √ | ||||
专业外语 | 54 | 3 | |||||
专业课程 | 专业基础课1 | 54-90 | 3-5 | √ | |||
专业基础课2 | 36-54 | 2-3 | √ | ||||
专业课1 | 72 | 4 | √ | ||||
专业课2 | 72 | 4 | √ | ||||
选修课程 | |||||||
选修1 | 36 | 2 | √ | ||||
选修2 | 36 | 2 | √ | ||||
选修3 | 36 | 2 | √ |
五、课程说明与教学内容
1.公共课 :为教育部统一要求为研究生开设的课程,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和外国语。
2.必选课:
(1)医药信息学:运用计算机基本原理和操作方法,熟练地查询、分析和处理各种医学信息,为进行教学、科研打下扎实的计算机应用基础。
(2)医学统计学:讲授常用医学统计设计、数据处理的原则与方法,常用计算机医学统计软件的应用,以及医学统计方法的进展,为科研课题的统计设计、数据处理与表达打下坚实的基础。
(3)医学科研方法:讲授中医科研选题、科研设计思路,中医实验研究与临床研究的基本原则、方法与手段,为进行课题研究奠定基础。
3.专业及专业基础课:按二级学科设置,是反映本门学科最重要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1)专业基础课:各专业开设2门专业基础课,每门课程授课36~90学时。专业基础课一般应在我校开设的研究生课程中的基础理论课部分确定。
(2)专业课:授课144学时(含研究方向课)。专业课采取自学加辅导形式进行,教师集中讲授、答疑占总学时1/3。
4、选修课程:在导师指导下,选修3至5门(6-10学分)以上与本专业紧密相关的现代科学技术和反映当代中医药研究新进展、新成果为内容的课程。学习方式为授课或自学,亦可外院进修。
专业课的考试,安排在中期考核阶段中以笔试的形式进行,百分制计分。
凡上述学位课程考试2门不及格者,不能补考,予以退学。
六、实践教学
硕士研究生在第三学期始下到本学科所在科室,在导师指导下,承担本专业大学本科生教学,包括临床带教、批改作业、组织讨论等。具体要求如下:
1.医疗:硕士研究生临床实践时间不得少于12个月,除本学科(指二级学科)相应的门诊、急诊外,还应轮训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三个以上的三级学科。
2.教学: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承担30~50学时的教学工作量(含备课)。教学内容为本科课程,临床带教或专题讲座等。
七、考试与考核
1.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结束后必须进行考试或考查。学位课程为考试,选修课程为考查,考试一般采用闭卷。
研究生各门课程的考试、考查试卷和成绩,经教研室审核后及时交研究生处存档。
2.中期考核在第四学期末实践教学结束时,由学院或附院组织考核小组对研究生一年来(第二学年)思想政治表现、教学、临床实践及实验室工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进入下一阶段学习,不合格则中止培养。中期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与不合格。
八、学位论文
研究生在攻读学位课程的同时,应广泛收集资料,了解本学科(专业)领域(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动态,拟定研究课题,于第一学年末写出文献综述,并在第三学期末以前提出开题申请,报批后在一定范围内做出开题报告,到会专家不少于5人,职称应在副高以上。开题报告通过后,按计划进入课题研究。学位论文开题到论文完成申请答辩应有12个月的研究时间。课题研究过程中,研究生必须定期在科室作阶段性报告,并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1篇以上与本课题研究相关论文。发表论文应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硕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
硕士学位论文应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突出中医药特色,论文论点鲜明,论据充分。
硕士论文完成后,须经导师审阅、修改,在教研室(研究室)范围内预答辩后,方可申请论文答辩。研究生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答辩论文进行初审和盲审(包括原始资料、草稿等材料),评审通过后可提交论文答辩。答辩按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具体实施。
九、论文答辩、毕业及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申请毕业论文答辩前,必须完成课程学分最低为42学分,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1篇以上与毕业论文相关的文章;3年内参加1次以上学术研讨会。中期考核合格。凡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综合考核(包括学位课程、中期考核、论文答辩、发表论文等)成绩优良,经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授予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