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仁和爱心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贺哲淳  时间:2016年05月31日 00:00   点击数:

仁和爱心助学金简介

仁和爱心助学金是长沙仁和医院设置的一项以帮助医学院校特困大中专学生为对象而组织实施的社会公益项目,于2010年11月正式启动。此项目是长沙仁和医院以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传统美德及倡导互相帮助、无私奉献崇高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对贫困生给予关爱的充分体现。应长沙市卫生学校的邀请,第一季仁和爱心助学金入驻长沙市卫生学校,2011年至2012年,2年期间共支助贫困生10名,支助金额达十万元。2016年仁和爱心助学金走进我校,支持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弘扬祖国传统中医药事业贡献绵薄之力。

仁和爱心助学金是长沙仁和人专注卫生医疗事业同时坚持做的有意义的事,把救死扶伤、助人为乐的精神传送到每个角落。仁和爱心助学金在以长沙仁和医院院长程曙同志为首的院领导班子及社会各界人士关心、爱护下已逐渐成长壮大,我们有实力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希望得到帮助的人把爱心接力并传递下去,为社会做出最大的贡献,这是此基金建立的初衷和最终目的。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仁和爱心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我校2014-2015学年“仁和爱心助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医药学专业学生。

二、名额分配

学生自主申报,有医药类专业学生的二级学院(皇冠9393体育平台、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针灸推拿学院、药学院、湘杏学院、研究生院)评选并推荐出3名候选人(请由高到低排序)至学校,学校差额选出10名获助学生,一等10000元,评选4人;二等5000元,评选6人。

三、评选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子女,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2)由于失业、疾病、遭遇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收入异常拮据,不足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

(3)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农村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正常的学习及生活费用的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诚信自强,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爱护公物,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热爱专业、志向坚定、有发展前景。研究生评定实行评分制,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科研情况、社会实践等项加权(参照《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执行)。

4、具备良好的专业发展潜能,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1)在大学生专业知识竞赛等方面取得成果者;

(2)发表论文情况;

(3)学业成绩方面;

(4)其他可以作证的材料

5、申报者评选当年度的必修课程全部及格。

6、学生须提供家庭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书面证明。

7、所有获助学生自愿在参加工作至退休前资助至少一名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并签订声明及承诺。

8、原则上社会奖助学金不重复申报。

四、评选流程

1、学生自主报名,登录我校学工处网站(http://xsc.hnctcm.edu.cn/)下载申请表,参选人自备申请表及所有支撑材料报各学院学生科;

2、 各学院组织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将初评结果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评选结果并附评定报告一份(1、注明公示时间段;2、参评总人数;3、评选办法),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以学院为单位交至二办206室(学生处资助中心)。电子材料则发邮箱3347368188@qq.com。5月30日将材料上报学生处。

3、学生处组织候选人面谈,组织候选人所在班级学生座谈,了解核实候选人生活困难节俭情况以及学业、德行情况,汇总材料后提交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会(长沙仁和医院参与评议),评议产生10名获助学生,并报沙仁和医院备案后将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本年度获助学生名单。

五、注意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注重申报人的综合素质考察,需公示3天无异议再上报。

2、 所获助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一经发现除通报批评外,将取消资助资格并追回全部助学金;

3、仁和爱心助学金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反映。反映电话:0731-8845831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工作处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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